黑龙江省科学院2027年招收攻读化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3.报考点选择。考生可查看省级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4.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自2027年研考起,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
2.网上报名结束后,如果考生材料不符合要求,报考点将提醒考生及时补充材料。
四、打印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初试成绩预计于2027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二)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715化学;
4.815物理化学。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格检查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八、录取
1.我单位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最终录取名单以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为准。
九、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免收学费及住宿费,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待遇。
十、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十一、其他说明
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628582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至17:00
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人事教育部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