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吸引集聚2024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黑龙江创新创业,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我单位开展2023年“人才周”引才招聘工作。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是省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黑龙江省科学院。主要从事有机高分子材料、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精细化学工程、催化反应工程技术研究开发,重点开展特种结构胶粘剂、功能胶粘剂、密封材料、精细化工和工业催化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4年毕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见附件1)。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7.应聘人员原则上需要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享受待遇
1.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执行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薪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年度绩效:根据个人岗位、年度贡献核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shyrsjyb@163.com。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
(6)成绩单(加盖学校章);
(7)按期毕业证明。
以上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邮箱至shyrsjy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至10月27日16: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审核
按照本公告中发布的招聘计划表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考试环节拟采取面试考察,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其中专业知识考察占比不低于50%。面试考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方式,会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四)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达到符合入取分数段的,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在校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录产生的缺额,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或取消,名次相同的岗位将进行下一轮面试考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不能按期毕业的;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上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核对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637588
联系邮箱:shyrsjyb@163.com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附件:
2.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2023人才周招聘报名表.doc
3.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黑龙江人才周”考生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