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

2024-04-12 08:48 点击:156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一、危废明细:

序号

危废名称

危废代码

产生环节

危害特性

处置

方式

委托处置单位

1

树脂

HW13

胶粘剂生产

毒性

 

委托

处理

黑龙江红森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亚泰集团黑龙江水泥(阿城)有限公司

2

外包装物

HW49

胶粘剂生产

毒性

3

实验室废液

HW49

实验室科研实验

毒性

 

二、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每年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转运、处置的单位进行处置。

2、严格按照危废处置合同开展转运处置,出库时确认包装完好并张贴标识。

3、危险废物暂存点做好防雨、防渗、防晒措施,危险废物分区存放,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得混放。

4、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定期开展环境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

联系电话:0451-86525123

联系人:乔玉明